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12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拟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可以为
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置换短期债务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
7、担保安排:本次债券不设担保。
8、承销方式:本次债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上市场所: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0、还本付息: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二、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者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具体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及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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