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会议议程...... 1
会议须知...... 2
1.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3.关于选举韩晓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
4.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30
会议地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或经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
会议内容: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2 工作人员宣读《会议须知》
3 工作人员宣读会议议案
4 股东提问和发言
5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6 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 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
8 休会,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合计票数
9 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10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11 工作人员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12 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13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五、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大会谢绝除会议工作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份数额,需关联股东回避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份数额。本次会议议案现场审议表决程序为全部议案宣读完毕后,集中进行审议表决。监票员和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单独议案组进行表决。股东应当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对于该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候选人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当选独立董事。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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