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7 17:10:15 股吧网页版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82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88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议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

2、授予数量:2,820 万股

3、授予人数:10 人

4、授予价格:1.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万股)

于江 董事长 2,050 72.70% 1.00%

董红波 总裁 120 4.26% 0.06%

蔡颖辉 高级副总裁 120 4.26% 0.06%

核心骨干人员(7 人) 530 18.79% 0.26%

合计 2,820 100% 1.37%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0%。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办理授予登记期间,激励对象李芳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高辉不再 担任副总裁职务,均转为核心骨干人员,其各自获授的 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激励对 象董红波职务由高级副总裁变更为总裁,其获授的 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