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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7:42:15 股吧网页版
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4-09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
沪闵路 1111 号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市
沪闵路1111号土地使用权由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实施收储,收储总价为人民币 39,561.57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每股
收益的绝对值低于人民币 0.05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启动上海电气集团沪闵路 1111 号、沪闵路 120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工作的函》,为了加快闵行区城市建设需要,有效推动闵行区经济发展,闵行区拟对公司位于上海市沪闵路 1111 号土地进行收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沪闵路
1111 号土地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市沪闵路 1111 号土地使用权由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实施收储,收储总价为人
民币 39,561.57 万元。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人民币 0.05 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收储的补偿方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闵行第一房屋征收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市沪闵路 1111 号房地产。

根据《上海市不动产权证书》[沪 2017 闵字不动产权第 043197 号]
记载,上海市沪闵路 1111 号房地产权利人为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宗地面积 73,542.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27,248.32 平方米。

上述房地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该房地产现由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出租,租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交易定价情况

经上海建经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上海市沪闵路 1111号房地产估价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民币 132,375,600 元;

2、建筑物(见证)人民币 64,192,896 元;

3、建筑物(未见证)人民币 71,584,409 元;

4、装饰装修人民币 13,846,211 元;

5、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人民币 25,087,110 元;

6、可恢复机器设备人民币 21,173,551 元;

7、无法恢复设备人民币 4,403,371 元;

8、物资搬迁人民币 889,000 元。

根据交易相关方拟签订的《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另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人民币 17,732,448 元,奖励费人民币 44,331,121 元(若满足相关条件),总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395,615,717 元。

五、合同主要条款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上海市闵行第一房屋征收事务所有限公司拟与公司签订《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具体拆迁补偿内容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补偿项目 补偿金额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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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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