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1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简称“睿蓝制造”)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博瑞德(北京)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海博瑞德”)、袁涛回购睿蓝制造持有的海博瑞德(重庆)汽车动力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海博瑞德”)93.9684%股权,支付股权回购款5110万元及相应利息。现经三方协商拟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袁涛向睿蓝制造一次性支付1600万元股权回购款。
力帆科技表示,《执行和解协议》生效并收到全部回购款后,重庆海博瑞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29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需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核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据了解,2016年,睿蓝制造与北京海博瑞德共同出资设立重庆海博瑞德,睿蓝制造共计出资5110万元,持有93.9684%股权。2021年5月,睿蓝制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海博瑞德、袁涛回购睿蓝制造持有的重庆海博瑞德93.9684%股权,支付回购款5110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北京海博瑞德、袁涛持有的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股权等。
2021年10月,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定北京海博瑞德回购睿蓝制造持有的重庆海博瑞德93.9684%股权,并支付股权回购款5110万元及利息,袁涛对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京海博瑞德、袁涛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高院上诉。
2022年3月,重庆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6月,睿蓝制造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采取执行措施。法院随即查封了袁涛位于北京、西安的房产各一套。执行期间,北京海博瑞德、袁涛多次提出执行异议均被法院驳回。2024年10月,法院恢复执行,启动房产处置程序。
鉴于重庆海博瑞德已无实质业务开展,且可供执行财产价值不高且变现难度很大,力帆科技表示,此次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能够及时回笼资金,最大限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