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一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3
现场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6
议案三、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以及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八、本公司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3 日(周四)上午 10:00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466 弄 1 号晶科中心
会议主持人:李仙德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听取并审议公司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和监事各一名);
四、股东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可进行发言;
五、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理人: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合同、协议等必要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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