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7 20:47:23 股吧网页版
星宇股份:星宇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所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于
2013 年 9 月 28 日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3 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419 名、从业人员总
数 81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2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笑春,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 2015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7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海,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 2023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捷先生,199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4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天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天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信用减值、研发费用、合并报表与关联方交易等。同时天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