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翔先生、独立董事马培林先生、董事俞志明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李翔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 以上,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全体委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2023 年 10 月 25 日,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俞志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翔、马培林、俞志明,其中李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共召开四次会议。
1、2023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审阅了未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同时,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审阅了未经审计的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3、2023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
议,审阅了未经审计的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
会议,审阅了未经审计的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郭
澳。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84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407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13 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衡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审计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天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
(2)审计委员会和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对 2023 年年度审计计划、人员安排等进行了沟通,并对 2023 年年度审计情况、初审数据、初审结论等进行了沟通。
(3)审计委员会督促天衡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衡在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结论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通过会议形式与我们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及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能够勤勉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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