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如下:
李翔,男,1977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中
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1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
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目前担任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
姓名 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式参加次 席 缺席 两次未亲
次数 (次) 数(次) (次) (次) 自出席会
议
李翔 6 6 4 0 0 否
2、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参加股东 应参加的 应参加的 参会
姓名 大会次数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4
李翔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1
*表示独立董事作为该委员会召集人履行职责。
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和管理层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参加会议、现场访谈、视频会
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获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通过上述方式同公司董事长、管理层沟通 2 次,同董事会秘书沟通 4 次,同公司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沟通 5 次,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战略、规范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并提出部分改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在制定未来 3-5 年经营计划和目标时,针对各种不确定因素,应当建立风险预案,以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2、公司在制定市场战略时,应当综合考虑技术、产品的商业化和前瞻性;
3、公司在推进数字化变革中,应从流程、组织、机制、系统等方面综合考量,加快业财融合进度。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 8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最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
公司相关部门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能够保证本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同时管理层也能积极广泛地向本人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
公司管理层在制定公司战略、经营计划、推进数字化变革等工作时,充分听取并采纳本人上述相关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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