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宇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 号),
星宇股份于 2020 年 10 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9,395,283.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1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58,818.46
项目 金额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405.64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95,647.65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24,127.96
减: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459.05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73,978.74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公司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余额为 73,978.74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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