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如下:
马培林,男,1966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现任双良
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双良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会会议次数 席(次) 式参加次 (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数(次)
马培林 6 6 6 0 0 否
2、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 实际参加 应参加的 应参加的 参会
姓名 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马培林 2 0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1
独立董事 应参加股东 实际参加 应参加的 应参加的 参会
姓名 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4
*表示独立董事作为该委员会召集人履行职责。
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和管理层沟通及现场工作情况
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参加会议、现场访谈、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及时获知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间,通过现场沟通和电话会议等方式同公司董事长、管理层沟通 2次,同董事会秘书沟通 3 次,同公司审计部门沟通 4 次,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战略、规范治理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如下建议:
1、 公司战略需要有前瞻性,需要同步考虑战略实现路径、阶段目标等;
2、 在国际化进程中,公司中高层要注重自身能力的快速提升,需要积极参与经
营和决策,为公司战略管理赋能;
3、 公司一直注重规范治理、合规运营,这是公司的优势,也是公司国际化
的基础。公司在拓展国际市场时需高度关注合规风险,做好风险识别和
规避;
4、 数字化变革不仅是数字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应用、优化,更重要的是业务
流程和管理机制的变革、优化,要将管理思路固化至系统中。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 8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积极组织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理解最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
公司相关部门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能够保证本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干预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形,同时管理层也能积极广泛地向本人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
公司管理层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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