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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