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03 11:11: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身处传统行业,利润稳定,常年现金分红只占当年利润的30%,累计未分配每股高达5.35元,在整个出版上市公司中属于最末尾水平,这实在和公司一贯优秀的治理水平不符,严重拉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也和公司章程中的“无特殊情况进行利润分配时,占比不低于80%”的制度不符;也和国家、地方国企和证监会近年提倡上市公司提高分红的政策相违背!作为一个长期持有的股东,希望公司明年起能进一步提升分红!
新华文轩:
谢谢关注!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无特殊情况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进行分红,未违背《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对于未来具体的分红安排,公司会综合考量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资本开支计划、全体股东利益等各类因素,建立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1-05 17:12: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