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
知和材料,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在本公司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2 名,王晖、何维忠、王永强、郭令海、乔丽媛、马晓峰、邵赤平、樊斌、陈存泰 9 名董事现场出席,董晖、宋朝学 2 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甘犁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宋朝学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5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何维忠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马晓峰先生、甘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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