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58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 16 号成都银行大厦 5 楼 3 号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7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48,947,21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9.791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3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发行 2025 年资本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345,250,653 99.8426 3,579,059 0.1523 117,500 0.005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晗、牛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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