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飞光纤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
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名(其中 4 名独立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
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中期
业绩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包括:
1、 同意公司发行待偿还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
具,其期限不超过 10 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所需用途;
2、 同意公司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以及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 同意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有权监管部门批准、备案或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等;
4、同意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5、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决定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保方式等发行相关事宜;
(2) 决定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3) 向相关有权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批准、备案、注册等手续;
(4) 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5)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6) 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或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8) 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
6、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董事会授权具体决定及处理上述债券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7、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在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备案或注册后,实际发行时,在单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且累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超过前述范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8、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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