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02 16:17:31 股吧网页版
中国银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7 号)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78,000,000 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共计募集资金 7,8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64,534,905.65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735,465,094.35 元。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挂牌交易,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摘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浙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或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
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联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联席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潘洵、罗军

联系电话 0571-87902572、0571-87902576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潘可、宋双喜

联系电话 010-56052549、010-56051826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晟

成立时间 2007 年 1 月 26 日

总股本 10,934,402,256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 100073

联系电话 010-80929800

传真号码 010-80926725

互联网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国银河

股票代码 601881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联席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