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 2025-00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务公司”,公司持有其 96%股权)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委托理财金额: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紫金财务公司的投资类理财业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4.65%。
2.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委托理财类型:坚持稳健原则,购买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资管产品、交易所国债逆回购等为主,产品持有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
4.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受托理财单位: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
(二)委托方: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委托理财金额: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1.40%。
2.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委托理财类型:投资产品包括国债及国债逆回购、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不得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及其衍生品。
4.委托理财资金来源:紫金财务公司自有资金。
5.受托理财单位:紫金财务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 2025 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实施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实施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决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如后续单笔/累计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达到须予以披露利润标准的,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除此之外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职责与权限、基本原则、审批流程、风险防范与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计划财务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方案,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紫金财务公司已制定《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规范,在理财产品的选择范围、职责与权限、基本原则、审批流程、业务台
账的建立和管理、前中后台的风险防范与报告、预警及止损、信息系统及披露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和紫金财务公司均已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坚持稳健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是紫金财务公司日常业务行为,紫金财务公司通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紫金财务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参与度,提高现金资产收益,实现综合发展。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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