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上午10:30在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31楼会议室及上海市东大名路378号远洋大厦25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独立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全体3名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逐项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中远海运集运收购中远海运集团所持物流供应链12%股权项目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条件为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审议时,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不得参加表决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大连集运转让鞍钢汽运20.07%股权项目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条件为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审议时,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不得参加表决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时亨、沈抖、奚治月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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