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9 17:10:25 股吧网页版
宝钢包装: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注销部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此次注销事项。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周宝英 王 菲 李春霞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