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SH601989)$ 如果船舶这么值钱,那2020年3月,8月的两次定增为什么定价只有13.14元/每股,15.44元/每股。当时不也是中信证券做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日期2019年11月8日)报告公布前后船舶的股价一直在18元到20元以上。很明显是打了折,而同期在2019年5月9日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也给中国重工做了发行股价购买资产的督导意见)当时的股价一直5.3元左右却给出了5.78元/股的增发价格。很明确是溢了价。这说明什么???说明当时购买时船舶的价格并非是按股价市场价定价的,而是考虑了其净资产等内在价值!那么为什么现在评估却会出现这么大的变化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停牌前的暴跌是消息的不对称,股价一直低迷是有内幕交易?这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的行为,所有这些疑问都太不可思议,太不公平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对照看看方案你们对得起这么多年坚定持股的消费者吗?9月2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对重组的估值和并购标的定价公允性提出了指导意见,支持交易双方以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进行多元化的评估,以评估的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这里要强调的是三点,一是净资产等是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审核的公允价值,为什么不能考虑以此为参考的重组方案。二是为什么还没有经过多元化的评估就草草出台了这个方案。三是对旗下的一个子公司发行股份都构成重大重组,需要评估资产,股东大会投票同意。但对于这么重大的重组却可以在不经过召开全体股东大会投票同意的前提下发布方案,这经过协商了吗?所有的政策都有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条文,但方案里投反对票的股东现金选择权是8折,这是对股东财产权利的保护还是历年投资持股的补偿?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