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的一名董事主持。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1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
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
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
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
2 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 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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