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11 时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
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其中陈川先生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汪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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