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29 17:59:40 股吧网页版
中衡设计:中衡设计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2022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178159)中所持有的542.994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0月24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5140707),过户价格为4.43元/股。截至公告日,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42.99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12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业务单元指标、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计算确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10月23日届满,解锁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绩效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锁期对应之公司业绩成就
(1)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1000 万元。 情况:

(2)2023 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88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 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 利润为 10,659.55 万元,剔除 2023 年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扣非 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股
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份支付费用 1,529.98 万元的影响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