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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9 17:51:18 股吧网页版
大豪科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豪”),系北京大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大豪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大豪提供担
保余额 45,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大豪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024年7月1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协议编号为(101016)浙商银高保字(2024)第00005号-1。《补充协议》中约定,鉴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于2024年6月7日签订了编号为(101016)浙商银高保字(2024)第0000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合同第十四条第14.3款“在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变更为:“在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的最高余额内”,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原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变更为2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年度担保预计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融资涉及的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本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前述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在前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使用79,000万元,年度已批准的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剩余的可用担保额度为2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 51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81837435B

成立时间:2005 年 11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杨艳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77,188.38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834.37 万元、净资产为 23,354.01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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