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 14:00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的出席情况
2、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3、大会议案报告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5、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与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6、现场投票表决
进行表决时,应当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7、宣读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8、征询参会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存在异议
9、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投票结果
10、宣读会议决议
11、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与会董事签署决议与会议记录
13、会议结束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达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本次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
四、登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有序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提前将股东发言登记表提交主持人,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
六、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
七、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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