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0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1,641,31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3%,购买的最高价为 14.80 元/股、最低价为 10.6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298.4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项目建设情况下,公司拟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关于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国建设银行三门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三门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经审批决策,建行三门支行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项目提供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贷款期限三年。
本承诺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止,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并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继跃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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