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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2 19:52:50 股吧网页版
新坐标:新坐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9.9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5,107,896 股的 1.109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7 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人才,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5、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43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7、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除限售期,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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