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2 15:31:12 股吧网页版
新坐标:新坐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3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新坐标”)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郑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78 名,实际
出席持有人 78 名,代表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 10,618,180.00 份,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设立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作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含延长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 10,618,18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提议选举徐义方、汪琴、孟宇婷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 10,618,18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选举徐义方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开立并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等;

(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9)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10)批准持有人份额转让、收回;

(10)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11)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收回份额的分配/再分配方案(法定高管的分配除外);

(13)负责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解锁后的减持相关事宜;

(14)拟定《管理办法》的修订方案;

(15)负责与公司的沟通联系事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16)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7)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8)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 10,618,18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