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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6 15:30:59 股吧网页版
紫燕食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食品”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紫燕食品2024年以来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孟晓翔、谭旭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孟晓翔、荆晨曦

(五)现场检查内容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2、信息披露情况;

3、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6、经营状况;

7、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上市公司的三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2024年以来信息披露文件,并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及会议记录,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并就相关事项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并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就相关事项与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确认。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主要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等业务资料,与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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