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9 16:24:52 股吧网页版
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吉股份”)于 2024年 7 月 19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邓维加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沃土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邓维加先生与海通资管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邓维加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协议转让给海通资管,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 7.452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63,944,0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03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邓维加)》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通资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邓维加先生与海通资管就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相关事宜无法达成完全一致,双方尚未实际履行上述股份转让

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于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双方一致确认就《股份转让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会因《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向任一方提出异议、主张权利或要求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有关本终止协议的签署、效力和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规则的约束。因履行本终止协议或与本终止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终止协议壹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自上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邓维加)》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通资管)》同时作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