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7 17:16: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18 号

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音飞储存,A 股证券代码:603066;

徐秦烨,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0 年 7 月 3 日,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 6,522,826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 3 年内,未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剩余 6,522,826股股份应在回购结束 3 年内依法予以注销,但公司未能及时办理注
销手续,也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直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才
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6,522,826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披露《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应当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
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但公司到期后未按规定及时注销相应股份,超期注销约 13 个月,与投资者及市场预期不符。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7.7.1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秘徐秦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秦烨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