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其中指出,至少明确以下事项: (一)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三)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四)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跌幅如何处理?贵公司如何提高市值管理?
物产环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致力于通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生产经营管理、不断的优化信息披露、增加与资本市场机构和投资者的交流,进一步与广大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同时增强对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工具的研究应用,努力提高市场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发现和认可。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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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11-21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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