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8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4 - 2024/10/15 2024/10/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9 月 18 日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 8,831,250,228 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805,823,172 股,以 8,025,427,056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0,508,541.12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总股本为 8,831,250,22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805,823,172 股,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8,025,427,056 股。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025,427,056×0.02)÷8,831,250,228≈0.0182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182)+0]÷(1+0)=(前收盘价格-0.0182)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0/14 - 2024/10/15 2024/10/1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盐业总公司、贺正刚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 元。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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