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2 17:03:19 股吧网页版
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4-03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阴江化微”)拟以并购贷款202,581,041.40元及自有资金135,054,027.60元合计337,635,069.00元收购控股子企业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的少数股东权益,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镇江江化微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淄博市有关部门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2022 年 3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镇江江化微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
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基金”)签署了《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镇江江化微以增资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金石基金。金石基金以现金方式投资 2.80亿元人民币,认购镇江江化微 2.00 亿元注册资本。截至目前,金石基金持有镇
江江化微 25.71%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2023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鉴于镇江江化微 2024 年 1-9 月净利润为负值,现预计镇江江化微 2024 年度
无法完成《股东协议》约定的净利润目标,金石基金要求公司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收购其所持有的镇江江化微 25.71%股权。根据《股东协议》关于收购价
款的约定并参考镇江江化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结果,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以 337,635,069.00 元进行本次收购(其中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 202,581,041.40元,自有资金 135,054,027.60 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镇江江化微 100%股权。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05-15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交易对手方持有镇江江化微 25.71%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7-06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惠德

注册资本:77,777.79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化微持有镇江江化微74.29%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