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签署日常经营合同共计1.96亿元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2月26日电大丰实业(603081)发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司与无锡拈花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烟台崆峒胜境项目演艺设备采购安装总集成合同》,合同金额为1.18亿元(含税),并与杭州益谷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杭州滨江奥体博览城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滨江奥体中心景区工程——智慧化场景设备及智能化信息系统合同》,合同金额为7799万元(含税)。这两项合同的金额共计1.96亿元,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合同的金额分别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10%和4.02%。公司表示,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形成重大依赖。尽管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大丰实业实现收入11.67亿元,归母净利润52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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