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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6-09 23:58:27 股吧网页版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3月5日报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4-1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2014年3月5日报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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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本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其中,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低于49,510,000股(即不低于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超过4亿股)的10.00%),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减持老股或公开转
让老股)的数量不超过10,490,000股。
本公司将优先实施发行新股,仅在根据询价结果,公司预计按照最低限
49,510,000股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发行费用)仍将超过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时,就新股发行超募的资金,将由符合减持条件的公
司股东按照其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占所有符合减持条件的公司股东合计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的比例相应减持老股,减持老股的上限合计为10,490,000股,公司
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减持老股的总量合计不超过6,000万股。如根据询价结果,
本次发行新股未出现超募情形,则不安排公司股东减持老股。
具体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视询价结果和市场状况决定。
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发
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公开发行新股对应的承销费由公司承担,在发行新股
所募集资金中扣减;公司股东公开转让老股的承销费由公开转让老股的相应股东
承担,在公开转让老股所得价款中扣减。
公司发行新股所得的资金在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公
司股东公开转让老股所得的资金在扣除相关股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转让
老股的股东所有。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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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新股股数 【】万股
公开转让老股股数 【】万股
公开发行后总股数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综合初步
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他方式。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保忠及其胞弟黄保华、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沪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停止担任本公司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
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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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
整。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9]94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
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由
太钢创投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
有股(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计算),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承继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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