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在公司新能源大厦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清单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到董事 12 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汤胜先生、江勇先生、高立明先生和黄纯安先生均以视频或音频接入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祖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 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含税),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拟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北路 2 号
共进股份 4 栋 8 楼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6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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