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0 18:14:38 股吧网页版
昭衍新药:昭衍新药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金名称: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作为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资源、专业判断及投资管理上的优势,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新药”、“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与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人”)及各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发起设立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将致力于发展 Alpha 靶向治疗的产业链,促进其临床普及,以期显著提升有关肿瘤患者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期,将主要对分子诊断和靶
向治疗用生物医药及其分子结构或原料、分子诊断和靶向 Alpha 治疗用放射性药物及其结构或原料以及相关专业服务等全产业链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本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 2.03 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占有限合伙不超过 9.85%份额。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参与设立本基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1号楼1至7层101内2层216室

4、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10月0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D1MGY873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基金管理人会员编码:GC1600033066

10、股东持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
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2、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以实际公司注册为准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须在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