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中马贸易”),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 13,58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1,343.90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被担保人云中马贸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2024年1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对应授信协议)》,为担保公司、云中马贸易在2023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9日的期间内(以下简称“融资期间”)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获得的授信业务项下所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所有债务能得到及时足额偿还,公司以其位于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浙(2024)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014号)作为抵押物。本次抵押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在融资期间内向公司、云中马贸易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抵押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对应授信协议)》项下,2024年9月10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000.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2023年6月2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在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止的期间内与云中马贸易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5,000.00万元以及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产生的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4年9月10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2,100.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3、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在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1日止的期间内与云中马贸易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以及合同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产生的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4年9月19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5,481.00万元,2024年9月19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000.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2024年8月3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云中马贸易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云中马贸易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整。
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2024年9月19日实际发生担保金额3,000.00万元,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5 月 6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7 亿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