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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2024 年 6 月 6 日。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股票期权 664.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772.00 万股。
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92 元/份,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95 元/股。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6 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 664.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7.92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772.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4.95 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6 月 7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
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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