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19:15:39 股吧网页版
望变电气: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9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
交易场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全年出口销售业务收汇和设备进口业务付汇总金额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计划在上述实际交易业务总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计划任一时点使用保证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权期限以内任意时点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交易违约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及其附件《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行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全年出口销售业务收汇和设备进口业务付汇总金额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计划在上述实际交易业务总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计划任一时点使用保证金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权期限以内任意时点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远期结售汇。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或平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六)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部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使用监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督
导,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公司全年出口销售业务收汇和设备进口业务付汇总金额为不超过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计划在上述实际交易业务总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计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