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1 号)同意,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69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4,792,2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63,748.3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1,228,451.69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60,69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10,538,451.69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0Z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更便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9 月 3日,公司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专户余额
账号 开户行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万元)
120918913710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黄埔工厂研发及产业化
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项目
1209189137100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称为“乙方”,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丙方”,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该专户的使用不可支取现金,不得开通网上银行、银企直联、电话银行、移动银行等对公自助渠道或单位结算卡业务(查询功能除外),不得办理跨机构通存通兑业务,不得购买支票和商业汇票等可托收借记凭证,不得办理质押,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及办理其他业务(但乙方按规定扣收手续费等银行费用或其它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丙方已经向甲方、乙方告知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丙方将遵守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规经营,不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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