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184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 年10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3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390.00 万张,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39,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2.75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707.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 1-00069 号)。
二、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同意公司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
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元)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50131001016509022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松江支行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 03006014193 0.00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900000610120100417227 0.00
股份有限公司 松江支行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499120100100033521 0.00
(安徽)有限公司 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
保隆(安徽)汽车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75640800003169 0.00
件有限公司 宁国支行
保隆(安徽)汽车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 176778959275 0.00
件有限公司 支行
安徽隆威汽车零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75640800003171 0.00
件有限公司 宁国支行
安徽拓扑思汽车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 179778973548 0.00
部件有限公司 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以
下简称“乙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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