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3 18:05:11 股吧网页版
保隆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方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关联方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就保隆科技新增关联方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关联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与浙江金华尚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尚坤”)签订《合资协议》设立合资公司浙江金华尚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尚隆”),合资协议约定,浙江尚坤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2,040.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2,04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
民币 1,960.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1,9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

浙江尚隆已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注册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规定,浙江尚隆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 2024 年原预计金 本次预计增加金 增加原因

额 额

销售商品 浙江尚隆 不适用 1,600.00 本年新增成为关联方

出售资产 浙江尚隆 不适用 643.00 本年新增成为关联方

提供服务 浙江尚隆 不适用 300.00 本年新增成为关联方

合计 - - 2,543.00 -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或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增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金华尚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李浩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飞扬智能制造小镇飞扬路 100 号304-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注册设立,
截至 9 月 30 日,该公司暂未开展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浙江尚隆 49%股权,浙江尚隆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张祖秋先生在该关联方企业担任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款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新增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及相 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出售资产、提供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