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 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合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通股份”)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签署《合资合同》,拟共同对外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6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
出资人民币 13,056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1%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2,544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9%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的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全球地缘政治、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合资公司盈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持续推进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不断扩大公司国际液货危险品船队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全资子公司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签订《合资合同》,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充分把握国内炼厂及化工品出海、国际液货危险品市场供给机遇和国内造船产业优势、全球脱碳背景下绿色低碳智能船舶的转型契机,就建造、购买液货危险品船舶从事国际运输经营开展合作。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6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3,056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1%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2,544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9%股权。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兴
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同>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资合同,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及办理注册登记等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C7L780XT
3、成立时间:2023 年 2 月 13 日
4、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1699 号建发国际大厦 31 层
5、法定代表人:林茂
6、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包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无船承运业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为建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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