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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60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8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600-9,2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2024 年 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29 日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如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60 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4 年 7 月 8 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06,173,980×0.40÷208,185,280≈0.39614 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00-0.39614)÷(1+0)≈22.6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6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2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2.6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035,398股至4,070,796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98%至 1.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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