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以视频等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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