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同意豁免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4年公司与南山集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不超过25亿元。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4年公司与新南山国际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新南山国际关联交易不超过0.8亿元。相关服务内容的定价符合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财务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提供的服务公开、公正、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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