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专户存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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